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IX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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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\(lx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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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 IG.~0>V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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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 `ETe0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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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 8e04+v I\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Jl)?#QaX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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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Ijc=o! OF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cLVY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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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 (Ia@GlVs
象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jvz=GF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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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 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 k@G~eu9
象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 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 ^.9G?M"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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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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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 V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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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 B;B1@Htt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 Xg8NH{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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